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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应该如何提取

日期:2021-03-31 01:08:32 浏览:514
天津公积金提取应该如何提取:
1、柜台提取
柜台提取是指员工持规定资料到处理部要求天津公积金提取,处理部当时进行相关事务审阅,审阅通过的当日完结资金提取。
审阅发现事务需核实处理的,一般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结核实并将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告诉员工。员工因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核实时刻为15个工作日。
天津公积金提取
2、委托提取
委托提取是指员工与市公积金处理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市公积金处理中心与事务承办银行依照协议内容主动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并划入协议指定账户。员工偿还住宅公积金(组合)借款和付出公共租赁住宅房租可处理委托提取事务。
天津公积金提取
员工采纳柜台提取方法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应供给住宅公积金联名卡。除特别规定外,提取资金按以下方法:
1、员工持住宅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资金划入员工联名卡储蓄账户。
2、员工未处理住宅公积金联名卡,按规定持住宅公积金查询卡处理提取事务的,员工应一起供给其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信息,提取资金划入该账户。
天津公积金提取依照提取同时是否注销账户分为销户提取和非销户提取。全市缴存员工可到任一处理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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