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怎么全数提取?
日期:2021-04-12 02:04:14 浏览:616
天津公积金怎么全数提取?
1、职工托付别人代办住房天津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供应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暗码代办的,还应供应《受权委托书》。
2、同时提取增补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3、与别人共同购房,共同购房人中的1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其余购房人不能提取公积金。
4、每名天津公积金提取人的提取金额不跨越购房条约或和谈签定当月以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且各提取人提取金额总计不跨越购房的价款(按揭贷款的不跨越首付款);购置定向布置经济合用住房的,总计不跨越购房价款(按揭贷款的不跨越首付款)扣除屋子补偿款后的金额。
5、若职工或配头有未结清的公积金(组合)存款,两边均不能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
6、材料齐备,考核无误,其时办理。需核实、核对事项或材料的,自受理提取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