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日期:2021-04-06 07:30:44 浏览:578
天津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依据国务院宣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天津公积金提取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购置、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才能,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房租超越家庭人为支出的划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地点单位应该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实。职工应该持提取证实向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央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天津公积金提取治理中央应该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许提取或许禁绝提取的抉择,并关照申请人;准许提取的,由受托付银行办理领取手续。
(六)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