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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提取代办讲解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使用标准

日期:2022-03-09 13:36:23 浏览:627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标准:城乡居民个体和所属单位需要持续交纳公积金满1年。天津公积金提取代办指出贷款人购置商品楼,需要有不低于住宅价格30%的自有资金做为购房首付。贷款人经济收益平稳,信誉优良,有实力归还借款利息。夫妇彼此常规足额交纳公积金的,只容许一方申办公积金借款。一个家庭在相同时间只可以申办公积金借款来购置住宅。贷款人需要具备省(市)城镇户口或合理长居身分。允许以购置的住宅作质押。


天津公积金提取代办


贷款人以及伴侣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对单身人群,由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离婚证书和非二婚证己婚人群给予结婚证书。天津公积金提取代办指出贷款人与卖家签署的订购协议原件。贷款人与伴侣一同填好的贷款申请书、用人公司出具的公积金资金证明、个人收入证明、贷款人近来1年储蓄卡帐单。贷款人首次交付给卖家的支付收条不可小于本协议要求的额度。


天津公积金提取代办


贷款人可以向贷款机构指出书面申请贷款和有关原料,贷款机构给予审理,并报公积金监管单位准许。还可以直接向公积金监管单位申办准许。经公积金监管单位准许的贷款人理应与贷款机构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申办质押登记、保险、公正等有关证件;贷款机构依照借款合同约定一回将借款转到开发商在贷款机构设立的楼盘销售专门帐户,或直接转到贷款人在贷款机构设立的储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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